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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民政部公布《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5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紧随其后,2026年8月4日,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全国学会分支机构管理提出了更为系统、更为严格的要求。
两份文件一脉相承,但《规定》在《办法》的基础上,对责任体系进行了关键性的升级——从“主体责任”的单一表述,升维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党委政治把关”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
一、《办法》定调:压实“管理主体责任”
《办法》第三条规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承担。社会团体对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履行管理主体责任。”
这一规定确立了社会团体对分支机构的法律责任兜底和管理主体责任两大核心原则。用民政部的话说,《办法》的核心制度设计理念,是“牢牢压实社会团体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管理—建设—使用—考核—退出’的全链条闭环,构建覆盖所有环节、穿透运行全过程的系统性管理框架”。
但“管理主体责任”是一个相对宏观的原则性表述——谁来管?怎么管?管不好谁担责?《办法》并未对这些操作层面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二、《规定》升级:构建“三位一体”责任体系
《规定》第一条开宗明义:“全国学会对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履行管理主体责任,理事长(会长)是第一责任人,秘书长是主要责任人。全国学会党委要切实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加强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工作的政治把关。”
短短一段话,将《办法》中笼统的“管理主体责任”,细化为三类主体、三种角色、三层责任:
理事长(会长)——第一责任人。“第一”二字的分量不言自明。作为学会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对分支机构的一切活动承担最终责任。分支机构出了问题,首先问责的就是理事长。这一规定将分支机构管理从秘书处的“内部事务”提升为理事会层面的“一把手工程”。
秘书长——主要责任人。“主要”二字强调的是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秘书长作为学会执行机构的负责人,对分支机构的设立把关、运行监督、活动审批、财务管控等日常工作承担主要责任。不能再说“分支机构的事我不清楚”——不清楚本身就是失职。
学会党委——政治把关。党委的政治引领作用不是虚的,而是实打实的“政治把关”职能。分支机构拟开展的重大活动、拟聘任的重要负责人、拟发布的重要成果,都应当经过党委的政治审核,确保方向正确、立场坚定。
三、从“有人管”到“有人担责”的制度跃迁
“三位一体”责任体系的构建,实现了三个层面的制度跃迁:
第一,责任从“虚”到“实”。过去分支机构管理常常陷入“谁都管、谁都不真正负责”的困境——理事会管战略、秘书处管日常、党委管党建。《规定》将三类主体的责任清晰切割,使分支机构管理从“有人管”升级为“有人担责、有人主抓、有人把关”。
第二,管理从“被动”到“主动”。《办法》要求社会团体“配备相应的力量具体承担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加强考核评价、内部监督和保障工作”。《规定》则将责任直接绑定到“人”——理事长不能当“甩手掌柜”,秘书长不能当“传声筒”,党委不能当“壁上观”。每一个责任主体都必须主动作为,否则就是失职。
第三,治理从“碎片”到“系统”。理事长把方向、秘书长抓落实、党委把政治关——三个角色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责任闭环。这不再是简单的分工调整,而是治理逻辑的系统重构。
四、对全国学会的启示
“三位一体”责任体系的建立,意味着全国学会不能再将分支机构管理视为秘书处的“内部事务”,而必须上升为理事会层面的战略议题和党委层面的政治任务。
全国学会应尽快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落实:
一是制度先行。按照《规定》要求,制定完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制度,对设立、变更、撤销、负责人管理、活动开展、财务管理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尤其要将三类主体的具体职责写入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清晰的治理格局。
二是责任到人。理事长、秘书长、党委书记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理事长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在理事会工作规则中明确;秘书长的“主要责任人”责任要在秘书处工作制度中细化;党委的“政治把关”责任要在党委工作规则中落实。
三是考核挂钩。将分支机构管理情况纳入学会年度考核、负责人述职的重要内容。分支机构出了问题,不仅要追究分支机构的直接责任,更要追究理事会、秘书处和党委的相应责任。
五、服务对接
从《办法》的“管理主体责任”到《规定》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这不是简单的文字变化,而是管理理念的深刻变革——从“组织担责”走向“个人担责”,从“原则要求”走向“刚性约束”。责任到人,方能管到位。全国学会只有将分支机构管理的责任层层压实、环环相扣,才能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合规整改,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行稳致远。
为助力全国学会高质量完成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范管理,知诚会推出三项专项服务方案:
1.基础包:以“诊断”为核心,提供制度对标诊断、存量机构排查、负责人合规审查及自查自纠工作指引。
2.进阶包:以“整改”为核心,提供布局优化、撤销合并变更实操、负责人调整、制度体系重建等全流程服务。
3.旗舰包:以“治理”为核心,重点打造负责人年度工作述职办法、分支机构年度评价指标体系、德能勤绩廉综合评价制度三大核心制度,配套全链条管理体系搭建、年度合规体检、党委政治把关机制建设及全员培训等服务,助力学会建立长效合规治理体系。
此外,知诚会研发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管理系统,内置法规原文和制度模板,设立审批按向导一步步进行,自动校验名称和禁止情形;智能预警24小时监测,红黄绿驾驶舱让合规状况一屏尽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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